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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03年12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 2003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发布 2023年12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第三次修订 2023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发布)第一编 总则第一章 总体要求和适用范围第一条 为了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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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
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王利峰深入市城投集团公司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扎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2024年6月27日,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王利峰深入乌海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市城投集团班子成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新发展党员参加活动。会上,王利峰同志以“扎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以党的纪律建设实效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围绕准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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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
党纪学习教育·每日一课丨搞非组织活动的处分规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对搞非组织活动行为列出负面清单,对违规组织、参加乡友会,以及搞拉票、助选、干扰选举活动作出处分规定。1.违规组织、参加乡友会。《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处分。这里的“违反有关规定”,主要是指违反2002年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印发的《关于领导干部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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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
党纪学习教育·每日一课丨这些情况,如果不按规定向组织说明和报告将被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条、八十一条,对不按规定向组织说明和报告行为作出了处分规定,主要包括6类:1.党员拒绝作证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条例》第八十条规定,在党组织纪律审查中,依法依规负有作证义务的党员拒绝作证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党员在纪律审查中应当履行作证义务,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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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
党纪学习教育·每日一课丨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情形和处分规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七条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可分为四类:1. 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重大决定,主要是指党组织按照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作出的有关工作任务部署,干部任免、调整和处理等决定,对党组织成员具有约束力,必须服从和执行。只要有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当中任何一种情形,均构成违纪。2. 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主要指违反党章中“凡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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